Document

高平市马村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61/2023-0027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马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标      题: 马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马政发〔2023〕4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马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7-05 发布机构: 马村镇人民政府

马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马政发〔2023〕4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国家、省、晋城市、高平市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高平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市燃安专〔2023〕2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宁夏银川“6·21”事故发生后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要将安全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落细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我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城镇燃气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文俊担任,成员为各村(社区)、企业单位相关负责人。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督查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场所等非居民用户: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特别是烧烤店)同一房间混合使用多种燃料、炭火与瓶装液化气或天然气混用;在公共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直接加热或放置气瓶,擅自将气瓶间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或热水器未安装直通室外的烟道;未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报警装置功能失效,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式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使用非法气瓶;未明确燃气安全员,未开展用气人员教育培训;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操作规程;未落实发生燃气泄漏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不开关电器、撤离现场、到室外拨打抢修报警电话等应急处置措施。(各村(社区)负责)

(二)居民用户:重点排查整治管道用户未落实“三项强制措施”;瓶装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压器,使用非法气瓶,用气场所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灶具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各村(社区)牵头,知智燃气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三)燃气具生产销售企业: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市场监管所负责)

四、工作安排

全镇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7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自改,镇政府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

各燃气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全面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对各类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的安全风险隐患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到位。管道和瓶装燃气企业要建立用户实名制台账,对燃气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安检,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全面检查室内外管道、设施设备、燃气具、连接软管、气瓶、用气环境、用户安全设施等;与餐饮等用户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督促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措施;要进一步提升抢险报修服务质量,接到电话报告,及时向用户告知采取的常规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餐饮场所等非居民用户要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与燃气供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依法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证其正常使用,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用气培训。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全面排查

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镇政府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燃气相关企业和各类用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并责令企业严盯严守,必要时派专人盯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燃气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抓好当前燃气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守牢燃气安全底线的政治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法检查。镇政府相关单位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发动村(社区)、物业公司和志愿者全面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和提醒,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防范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要鼓励群众举报使用无二维码标识、超期、报废气瓶等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对核查属实的要依规给予奖励。

(四)严肃追责问责。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对未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或排查不认真的燃气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对集中排查整治安排部署不到位、监督检查不认真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自即日起至7月31日,各村(社区)每周五报送“工作清单”(附件1)、检查表(附件2、附件3)。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