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结合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马村镇马村村;邮编:048400;电话:0356-5821006;电子邮箱:mczzfx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平市马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公开目录的内容,202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镇区及各村电子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点等主动公开公示信息共计243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548条,占比66.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情况265条,占比8%;行政许可类387条,占比16%;政策法规类146条,占比6%;决策类73条,占比3%;财政信息公开12条,占比0.5%。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镇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条,已依法依规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2024年以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村(社区)、职能部门的责任,优化了事件办理的流程,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派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专区设置,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上报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马村镇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二是使用好线上公开平台,及时推送公开党委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三是高效利用村(社区)宣传栏、村广播等线下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发布原创文章1000余篇,原创视频114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保障政府信息真实全面准确的公开,主要做到以下三方面: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强化信息公开的事前审查和事后检查,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二是规范信息管理,加强督查检查。落实主体责任,行政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对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全面的事件群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渠道积极申请公开,同时我镇也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2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2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马村镇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与上级的要求以及群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仍有提升空间。在政策解读方面,距离“应解读、尽解读”的目标还有差距,解读能力有待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不足,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信息全面性和深入性的需求。
其二,信息公开形式亟待拓展。目前,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可达性存在局限,部分群众对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与途径缺乏了解,导致他们难以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聚焦以下关键领域,实现持续改进:
首先,我们将常态化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致力于提升政策解读的专业水平。通过组织对各类政策的深度剖析与研讨,积极分享在解读实践中所遭遇的难题及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此激发知识的流通与经验的延续,稳步提升对政策内涵的精准解读与传达能力。
其次,我们将全力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与形式,致力于增强信息传播的广泛度与便捷性。紧扣政务公开的核心任务,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开拓多元路径。我们将聚焦于社会关注度高、与企业及民众利益紧密相连的政府信息,力求实现信息推送的精准化与即时性,确保公众能够迅速、准确地获取政府工作的最新动态,从而显著提升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实效性与可及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