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三甲镇

高平市三甲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9-11 发布机构: 三甲镇人民政府

高平市三甲镇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概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三公”经费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概况

  (一)三甲镇概况

  三甲镇位于高平市区东北部,距市区7千米,东与陈区镇接界,东南与米山镇相交,西南和东城街道、北城街道接壤,西和永禄乡乡连,北与神农镇为邻,长晋高速公路、晋长二级公路及高太县级公路穿境而过,有高平市东北门户之称。东西长约8千米,南北宽约7.5千米,地形近似于等边三角形,总面积39.73平方千米,通过近两年行政村合并, 合并后辖18个村民委员会,98个村民小组,共8336户,计24900余人,耕地面积21000亩,林地面积11097亩,人均耕地0.85亩。

  我镇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长晋高速公路、207国道、高团路纵贯南北,太行一号线、村级道路四通八达,我镇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煤炭、铁矿、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我镇具有良好的环境优势,镇村两级本着“亲商”“爱商”“养商”“育商”的理念,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是一片投资创业的福地,吸引了一大批外来企业来三甲安家落户。

  (二)主要工作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场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高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指导村镇规划与建设,引导居民向城镇集聚,改善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指导村镇绿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扶贫救济。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民事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森林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三)人员基本情况

  高平市三甲镇人民政府人员构成包含政府人员和教育人员,其中:政府编制总人数41名,(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18名),教育事业人员12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上年结余363.8万元,2019年收入决算26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2025.1万元,其他收入324.6万元;2019年度支出决算2779.5万元,2019年度年末结余258.5万元。

  2019年支出决算2779.5万元。

  1.基本支出1822.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7万元;

  (2)教育支出1234.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万元;

  (4)农林水支出102.1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7.1万元。

  2.项目支出95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115.3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3万元;

  (4)农林水支出420万元;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85.7万元;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0.3万元;

  (8)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万元。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决算收入增减: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5.1万元,比上年年度减少452.9万元,降低22.3%,其他收入324.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81万元,增加55%,原因增加采煤沉陷治理资金,2019年度决算支出2779.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79万元,增加10%,原因本年度增加各类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3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0.88万元,降低0.05%,主要为机关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用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镇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质清洁煤球供应补助等重点绩效评价均为优秀

  六、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度我镇现有公务用车2辆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数据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附件:1.高平市三甲镇人民政府.XLS

     2.高平市三甲镇中心学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