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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三甲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4/2024-0011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三甲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标      题: 三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发〔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三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7 发布机构: 三甲镇人民政府

三甲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

通  知


三政发〔2024〕6号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甲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商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省、晋城市、高平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稳控全镇消防安全形势。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等。

三、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燃气使用及管路敷设不规范

1.厨房油烟管道长时间未进行清洗。

2.连接液化气钢瓶与灶具的胶管未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长度超过2米。

3.地下、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未按要求设置瓶组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

4.私接“三通”接头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5.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切断阀。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5.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6.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7.电缆井、管道井、楼板缝隙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四、整治措施

一是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发动辖区内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附件1)存档备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重点场所消防检查手册,对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二是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附件2)。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三是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针对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镇政府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集中曝光,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并持续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四是集中开展大培训大演练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五是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镇党委、政府将适时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行业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六是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分管领导要深入分管领域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开展督导不少于1次。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专题动员部署。

(二)培训宣传(2024年2月底前)。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组织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分批次开展培训指导,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能力。

(三)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全面排查辖区内“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整治成效。

(四)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统筹协调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镇消防工作站、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确保除患攻坚任务落实落细。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专题研判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要落实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标准化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治理,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社会单位要从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加大督导考核。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效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镇政府将采取通报、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对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