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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三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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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4/2024-0021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三甲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标      题: 三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甲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发〔2024〕1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三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甲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2 发布机构: 三甲镇人民政府

三甲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甲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三政发〔2024〕16号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三甲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甲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三甲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晋城市委、市政府及高平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高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平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高消安委发〔2024〕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三甲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和市委“十抓安全”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攻坚治本,全镇各相关部门和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稳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落地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火灾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消防工作站、安监站、综合执法队负责人担任,负责三年行动的专项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指挥调度、指导督办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党委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以及“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五十六条细化措施”,统筹抓好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开展针对性督查检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按照《高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责任清单》(高消安委发〔2023〕4号)落实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及时约谈督办。优化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村“两委”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2.落实部门分管责任。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加强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学校、养老院、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医疗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机构)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2024年底前,结合重点工作,分别打造1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示范创建单位,推广先进经验;2025年起,每年推出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

3.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依法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动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医疗机构、大型国有和连锁企业等火灾高风险单位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消防技术人员参与消防安全管理。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一次),并向消防和主管部门报告。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4.强化风险研判。按照“抓大防小、控新改旧”工作要求,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科学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范。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及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火灾风险预警警示,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2024年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5.聚焦重点领域。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疗机构等“大单位”和寄宿制学校、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特殊敏感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易燃可燃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多合一”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等危险行为;紧盯民宿康养、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单位以及宗教场所,重点排查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违规生活用火、擅自点蜡焚香、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老旧住宅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高层商住混合体建筑、“厂中厂”“园中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整改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6.组织全面排查。广泛发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综治网格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沿街门店、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防火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抄报移交相关部门;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抄报移交消防大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结合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2024年底前,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7.严格执法查处。结合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

8.优化检查方式。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火灾风险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

9.提请挂牌督办。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对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市政府重点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镇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对已经整改销案的要开展“回头看”。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推动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前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0.发动舆论监督。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2024年底前,健全优化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将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1.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等工作,联合公安、住建、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发动公共建筑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以及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同时,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整合基层执法资源,深入开展联合整治,有力有序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2024年底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上违章搭建的固定障碍物基本清除;2025年底前,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底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2.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依托“十四五”规划实施,结合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全镇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修编乡镇、村庄消防规划,有计划地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短缺等基础设施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结合实际分级分类推进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持续提升农村消防本质安全水平。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强化风险管控。镇消防工作站要按照隐患查处工作流程,细化巡查人员、巡查对象、巡查内容,确保“一般隐患不出网格”,实现“闭环”管理。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网格员、志愿消防员等基层力量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巡查和宣传工作,并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健全完善村级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等职能作用,开展农村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2024年年底前,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13.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全过程管控,全面提升火灾风险源头防控能力。

(六)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14.厘清消防管理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防”“救”相承、“审”“管”衔接、业务相近的原则,结合《高平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调整消防部门职责,补充、明确和细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打造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15.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职能交叉以及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监管空白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情况,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厘清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七)完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

16.落实基层消防管理责任。按照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统筹建设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我镇基层消防组织体系,压实镇村两级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宣传培训、灭火救援等消防工作职责,推动消防安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17.推进消防执法赋权工作。按照《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承接已下发的消防行政执法职权,开展消防监督执法。2024年底前完成先行先试;2025年底前全面落实授权(委托)执法。

18.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按照“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眼睛向下,总结推广其它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经验做法,推动我镇消防工作站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辖区全覆盖。广泛发动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器材损坏短缺等突出风险隐患,压实基层末梢和岗位人头消防安全责任。

(八)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9.提高消防物联感知能力。按照《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和国家消防救援局《“数字消防”建设总体框架和实施方案》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动社会单位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商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并与全市监控系统联网;推动将文物领域物联网平台接入全市数字消防融合平台,开展动态化风险评估、精准化监测预警。2025年底前,配合市级完成监测预警中心建设;2026年底前,争取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全部联网。

20.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2024年底前配合市级完成各类感知数据汇聚;2025年底前配合市级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

21.提升数字化消防监管水平。引导消防监管力量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场所单位聚焦,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数字化转型,实现任务精细化、检查智能化、程序规范化、研判多维化,2025年底前按照国家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要求,配合完成覆盖全省的消防系统建设任务。

(九)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2.落实党校培训。积极参加我市集中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山西分课堂”。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23.强化行业培训。积极参加我市消安办每年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消防安全工作能力水平,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2024年底前,按照要求分年度列出培训计划。

24.规范员工培训。督促辖区各行业领域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掌握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2024年底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持证上岗率力争达到85%;2026年底前力争达到100%。

(十)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5.大力科普消防常识。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分时段、分节点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消防队站等资源,大力推动消防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建强、用好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等可燃杂物,离家时需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乡镇街道要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摸清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弱势群体信息,针对性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26.大力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制作火灾警示教育片,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通过召开警示会、观看警示片、告诫约谈、专家解读等形式,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警示公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27.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深化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推送具有消防示范作用的团体和个人参加全国消防先进奖项评选,每年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每年发展一批热心消防事业、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消防工作,提升辖区各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水平,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

四、方法步骤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前)。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专项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十大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治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部门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深入分析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等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全镇各级对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总结报告。结合市安委办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细化评估标准,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评估,逐条逐项查验任务措施推进落实情况,找短板、查弱项、补漏项,分析原因、精准施策、整改到位,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顺利实施、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每月要专题研究消防安全治本攻坚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深入一线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困难。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细化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对10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要将此次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高平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消防安全除患攻坚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及时宣贯市级新修编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推动一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培树典型样板,逐步进行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要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对工作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导。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已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镇政府将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巡查,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严格问责问效。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函告、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实落地。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结合本方案和工作实际,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方案并推动实施,确保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联络员名单、工作总结等按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