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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三甲镇

三甲镇人民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堆场)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4-11 发布机构: 三甲镇人民政府

起草背景: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迎接第八届(癸卯年)海峡两岸神农炎帝经贸文化旅游招商系列活动,在高标准高质量精益求精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对全镇“散乱污”企业进行常态化整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常态化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堆场)整治“回头看”,特制定此方案。

依据:高平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暨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

主要内容: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按照“整顿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原则,对2022年全镇范围内排查登记造册的81个“散乱污”企业(堆场)整治情况进行拉网式“回头看”,明确整治目标,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措施,强化工作要求。

关键词解读:1.“散乱污”企业:有原料、有设备、有产品,但无证或证件不全的,包括修理厂、废品收购站、家具制造、木材加工、门窗制造、石材加工、金属制品、水泥制品、农副食品加工、道路运输业、零售场地等。2.“散乱污”堆场:包括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各类堆场;无主堆放的煤矸石、垃圾。3.“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场地、设备、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