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4〕91号)、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晋市农函发〔2024〕77号)文件精神,为科学稳妥推进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依据中共高平市委 高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三年扶持政策>的通知》(高发〔2022〕20号)文件,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高平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2.高平市2024年林地周边50米范围内耕地秸秆清理工作乡镇经费表
中共高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