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关于2023年度新购置基础母羊补助细则的
通 告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城市2023年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农发〔2023〕63号)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工作部署,形成龙头企业与养殖户稳定的发展联合体,努力提高高平市基础母畜生产性能和种羊供应保障能力,提升育肥羊生长性能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我市肉羊产业振兴升级,2023年,我市组织开展新购置基础母羊政策性补贴工作,特发布此通告。
一、补贴对象
我市具备基础养殖条件、具有养殖经验和技术、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规模养羊场和散养户。养殖场(户)须提供购置申请表(附件1)和与晋城市域范围内种羊场签订的购置合同(附件2)即可申请参与补贴。新购置基础母羊由晋城市域范围内种羊场(附件3)提供。
二、补贴品种
绵羊:杜泊羊、澳洲白羊、湖羊及杂交二代基础母羊;
山羊:波尔山羊、川中黑山羊、努比亚黑山羊、太行黑山羊、阳城白山羊及杂交二代基础母羊。
三、补贴标准及要求
1.补贴标准:对平均重量达到35千克的绵羊基础母羊或20千克的山羊基础母羊每只给予200元晋城市级政策补贴。
2.补贴要求:每户每次新购入基础母羊数量不少于30只;购置时间按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全市统计满4100只即停止补助。
四、补贴流程
1.提出申请。需要购买基础母羊的养殖场(户)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置申请表和与种羊场签订的购置合同,向所属乡镇(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审核。各乡镇(办事处)组织村(居)委要对养殖场(户)申报条件及申报内容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上报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附带申请表和购置合同)。
3.部门备案。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乡镇上报的养殖场(户)进行登记备案。
4.良种选购。养殖场(户)根据自身需求到晋城市范围内拥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引进基础母羊。种羊场应提供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引种证明和购羊耳标及发票等手续,以及所售羊群影像资料(包括:羊群重量证明照片、种羊场负责人、官方兽医、购买人以及购买羊群在内的四方位照片)。
5.核查验收。基础母羊到场后,养殖场(户)应向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出核验申请,提供转账记录、购羊发票、银行卡复印件和种羊场提供的资料。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合乡镇(办事处)负责现场验收和资料收集(现场查验需留存验收影像资料,合格后羊群方可入群)。
6.资金拨付。经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组同意后,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联系人:秦涛 电话:13623566633
附件:1.基础母羊购置申请表
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