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马村镇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61/2026-00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马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10日
标      题: 马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马政发〔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0日

马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10 发布机构: 马村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驻镇站所:

为深刻汲取朔州市山阴县佳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7”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高平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6〕4号)有关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聚焦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领域,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拉网式、穿透式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底数,彻底取缔一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黑窝点”“小作坊”,严厉打击一批超许可范围、非法转移落户的违法生产行为,健全完善“属地管理、部门监管、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确保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及重点领域

(一)重点排查区域

1.工矿企业厂区内及周边区域;

2.镇村交接地带、临镇村交界处、偏僻村落等监管薄弱区域;

3.废弃工厂、闲置库房、老旧民房、出租院落等易滋生非法生产的场所;

4.养殖场、饲料厂、农产品加工点等涉农生产经营单位密集区域;

5.物流仓储集中区、危化品运输沿线临时储存点等隐蔽性较强的区域。

(二)重点排查内容

1.非法生产经营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含过期失效)或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超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的;以挂靠、租赁、承包或“厂中厂”“店中店”等名义转移、分包非法生产业务的。

2.危险化学品相关类:未经审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工矿企业、养殖场等单位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如消毒剂、燃料、化工原料等)的;废弃厂房、闲置库房非法囤积危化品的;饲料厂、生物加工企业违规使用化工原料且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3.淘汰转移项目类:严防省外淘汰落后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项目转移落户我镇,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违法组织生产的;已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4.重点企业核查类:企业名称含“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字样,注册经营范围与实际生产内容不一致,涉嫌非法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停产停业企业擅自复工、违规存放生产原料和成品的。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2月14日)。各村(社区)、驻镇站所要采取“部门检查+村(社区)全面摸排”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群众举报线索核查等形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其中驻镇站所要对照本领域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营业单位目录(包括已停产或停业单位)进行摸排;各村(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全覆盖摸排,特别是对跨地区交界处、临镇、临村交界处、偏僻地点、废弃厂房、闲置库房和民房等场所区域,彻底排查本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5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驻镇站所要建立非法违法企业清单台账,结合辖区内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做到“一企一策”、分类处置。

1.对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要联合相关单位责令其立即停产,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

2.对停产企业、废弃厂房、闲置库房和民房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要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储存设施、处置相关物料;

3.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和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取缔,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各村(社区)、驻镇站所要紧盯近年来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整治的一批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小作坊、小窝点,保证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反弹,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复,防止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四、严格落实“三项机制”

(一)快查快处机制。各村(社区)、驻镇站所要结合自身职能,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对于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对核查属实的要当日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停止非法活动;3日内完成线索移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3月底前所有问题线索要全部整治处置到位。

(二)一案三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的线索移交和协同联动,坚决做到每起违法案件既查非法“产销运”相关责任人,又查为非法生产提供水、电、气、经营场所等生产条件的责任人,还查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充当“保护伞”的相关责任人。

(三)信息报送机制。各村(社区)、驻镇站所要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三18点前,将附件1、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镇安监站。

 附件:

1.马村镇XX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台账

2.马村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调度表


2026年2月11日